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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年6月8日,蘭州商學院2009級法學本科1班,用違規收取的19名家庭經濟困難生2012年全年助學金,先後在蘭州市某高檔酒店及蘭州市某歌廳,舉辦畢業聚餐和畢業聯歡晚會,共花費34557.5元。(2月14日《新京報》)
  這是2月13日教育部通報的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之一。違規收取家庭經濟困難生的助學金本來就不對,再拿這些錢到高檔酒店和歌廳吃喝玩樂,更是錯上加錯。這樣的老師如此“學為人師,行為世範”,怎敢讓人恭維。
  相關責任人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純屬咎由自取,讓人拍手稱快。身為光榮的人民教師,拿家庭經濟困難生助學金大吃大喝、一展歌喉時,難道一點都不臉紅、一點都不問心有愧?
  那些教師如此巧立名目亂收費,如此肆意糟蹋家庭經濟困難生家長的血汗錢,於心何忍,簡直讓師德蕩然無存。這樣的做派怎能不叫人義憤填膺。對這樣的教師及不良行徑豈能姑息縱容。
  嚴肅追究相關教師的責任,那是必須的,哪能吃了白吃、喝了白喝、唱了白唱。不過,一個行政警告,未免過於輕描淡寫了吧。這個班一共違規收了多少助學金,除了用來聚餐,還花在了什麼地方,被揮霍的助學金該不該由揮霍者補上,違規收取的助學金該不該如數發還給困難生,諸如此類一連串問題,好像也應該給19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家長一個比較清楚的交代吧。
  不僅如此,有關部門更有必要查一查,看一看蘭州商學院違規收取家庭經濟困難生助學金的行為,是僅僅2009級法學本科1班這一個班存在,還是在學院普遍存在,有沒有其他違規收費、大肆揮霍的行為。
  無論如何,對這一醜聞可不能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,最終不了了之,不然,恐怕19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家長不答應,更難以服眾。
  文/劉奐明  (原標題:用困難生助學金聚餐師德何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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